1月12日,记者自市慈善总会获悉,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近日发出通知,对2020年度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确认,市慈善总会榜上有名,这是市慈善总会连续12年获得此资格。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促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加强慈善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由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根据规定,企业通过有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公益组织,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款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税前扣除。
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爱心企业和个人加入慈善事业中。市慈善总会是一家5A级社会组织,是我市唯一一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免税资格和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依照《慈善法》规定,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同慈善总会合作开展慈善项目,对贫困群体给予资助和帮扶。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王梦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