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敏在发布会上透露,自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会上,有记者询问最高人民法院近几年来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
刘敏回应称,最高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主要有以下举措:
一是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案件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自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保护,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2016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家事纠纷案件120多万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社会观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诉讼教育引导等制度,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如《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等。相关文件贯彻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对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的具体标准作了明确规定,织细织密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
三是多次召开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为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引导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2016年发布12起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典型案例;2017年发布6起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2018年发布10起依法严惩利用互联网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2019年发布全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及4起依法严厉打击性侵儿童犯罪典型案例;2020年发布7起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既彰显了人民法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坚定决心,同时对震慑犯罪、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也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或网上“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少年儿童参观最高人民法院、收看庭审直播、模拟法庭、参与在线答题等活动。举办全国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优秀微电影评选,将校园欺凌、留守儿童保护、性侵犯罪、家庭保护、未成年人特色审判工作等内容的微电影向社会展播。拍摄《少年法庭》《呵护明天》电视专题片,组织编写《谁来保护我》《开心漫漫看》等法治丛书,以生动的故事和动漫的形式向全国少年儿童普及法律常识。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司法宣传,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刘敏强调,最重要的是适应形势发展,通过深化综合审判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审判管理等,谋划少年法庭工作改革发展,通过强化专业审判,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
“今天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就是这方面的一个重要成果和举措。我们期待并相信,《意见》的发布施行,一定能推动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审判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刘敏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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