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黄博阳)健康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大事。为逐步解决看病贵问题,近年来国家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重大改革。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以常态化制度化措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以联盟地区公立医院为集中采购主体,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谈判,达到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
一些药品的议价降价力度之大,议价专家谈判手法之惊奇,被媒体和网友们称为“灵魂砍价”,可谓“名场面”不断:
“4.4元的话,4太多,中国人觉得难听,再降4分钱,4.36,行不行?”2019年11月份,这段砍价视频火爆网络,面对老辣的国家医保局的谈判代表,药企代表屡次走出谈判会场打电话商量报价,药品价格从从5.62元砍到4.36元,最终以全球最低价成交;
“低于10元吧,‘9元9角9分能除尽’,这个很好听。”2020年11月25日,山东省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开标,一段议价专家和药企代表针对一种降压药的砍价视频又“火”了。事实上,此次开标涉及了73家企业的160个产品,平均降价67.3%,最大降幅高达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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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底,我国已开展了三批集采,覆盖的药品平均降价54%,每年节约费用530多亿元,惠及亿万患者。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近期又将开展第四批集采,并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范围。会议要求按照医改部署,坚持三医联动,推动药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按照保基本、保临床原则,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和耗材。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集采。研究对治疗罕见病的“孤儿药”采购作出特殊安排;
二是符合条件的仿制药、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均以通用名参与集采,通过质量和价格公平竞争产生中选企业和药品、耗材。医疗机构要确保优先使用中选药品,按需求尽可能提高采购量。中选企业要确保降价不降质量、不减疗效,保证供应。加强对中选药品和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监管;
三是集采要在为患者减负同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推动药品、耗材行业在竞争中提高集中度,促进产品创新升级,对节约的医保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努力使这项改革实现患者和企业、医疗机构都受益。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