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5日电 最高法日前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推动海南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今日从6个方面介绍了《意见》就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出的具体举措。
资料图:航拍海口国兴大道CBD。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陶凯元指出,为落实《总体方案》的要求,《意见》就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提出如下具体举措:一是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跨区域集中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
二是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引入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建立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将在海南设立联络点,参与协调指导海南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建设相关事宜。
四是支持国际商事调解发展,探索由海南涉外民商事审判机构集中受理和审查在自由贸易港区域内设立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案件,为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提供专业、高效的司法保障。
五是支持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支持境外国际仲裁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业务机构开展仲裁业务。支持在自由贸易港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之间约定在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对相关争议进行仲裁。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
六是进一步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平台,推动海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面转型升级,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解纷服务。
“我们期待,海南能够尽快启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我国争创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保障。”陶凯元如是说。
【编辑:张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