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系统建设方面,我市按照“1+2+3+X”的建设思路,开发部署了11套监管应用系统
●在系统对接方面,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率先与省平台打通,并对接完成南乐农业面源污染监管、濮阳市便民服务监测等特色应用
●在数据汇聚方面,我市遵循省监管数据治理规则,完善、新增治理流程68个,全年累计汇聚上报数据24万余条
2020年5月29日,我市被确定为全省8个“互联网+监管”试点地市之一。去年5月底以来,我市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全力打好“互联网+监管”攻坚战,于12月25日在全省率先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特色应用对接、监管数据汇聚等工作任务。
在系统建设方面,我市按照“1+2+3+X”的建设思路,开发部署了11套监管应用系统。具体来说,建设1个监管大数据中心,支撑监管数据上报、共享、分析、调用;部署2个系统门户,即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门户和面向政府部门的工作门户;开发3类应用系统,实现执法监管、风险预警、分析评价应用全覆盖;梳理建立多个监管业务模型,提高精准监管能力。
在系统对接方面,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率先与省平台打通,并对接完成南乐农业面源污染监管、濮阳市便民服务监测等特色应用。目前,国办“互联网+监管”大屏可直接展示我市特色监管页面。同时,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完成我市12345投诉举报数据与省平台的对接,实现投诉举报数据实时同步,数据准确率100%,居全省第1位。
在数据汇聚方面,我市遵循省监管数据治理规则,完善、新增治理流程68个,全年累计汇聚上报数据24万余条。同时为强化数据共享分析、减少二次录入,率先对接并落地入库监管事项、信用监管、监管行为等多项省平台监管数据。
在标准规范方面,我市结合国家、省级“互联网+监管”相关规范,因地制宜,梳理编制数据标准、业务流程、管理规范等3大类14个标准,为监管规范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动分散在部门的特色监管应用对接,依托汇聚的监管数据、统一的监管系统,强化数据分析和系统应用,提升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程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闫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