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希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新华社石家庄1月4日电(记者齐雷杰)记者4日从河北省纪委监委了解到,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希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根据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陈希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陈希斌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企业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家族企业谋取利益,长期参与企业经营;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干部工作调动和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
通报称,陈希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希斌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编辑:苑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