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少年公共场所劝阻他人吸烟引冲突
遇到违规吸烟者 要不要劝阻
上海少年小李近日拿到一纸处罚决定和一张奖状。“处罚决定”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江海派出所于11月27日出具,认为其存在“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处罚;“奖状”由一家控烟公益组织于11月28日出具,授予他“公共场所禁烟先锋奖”。
在此之前,小李在公共场所劝阻成年男子吸烟,在肢体冲突中导致对方受轻微伤。警方通报,吸烟者被给予警告处罚,其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移交给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处理。
这一事件随着警方现场视频的公开,引起社会热议“是否还要劝阻吸烟”“少年出拳是否属正当防卫”等问题。
少年劝阻他人吸烟引冲突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11月29日联系小李父亲得知,小李在这起事件中“手掌骨折”,后续可能需要手术治疗。
小李父亲说,10月14日晚,他接到儿子电话后赶到江海派出所,办案民警向其描述了通过看监控视频了解到的事情经过:小李在酒店大堂劝阻黑衣男子岳某吸烟,争吵中岳某推了少年几下,然后被工作人员拉开,岳某走出几米后,少年追上去打了一拳。
小李父亲称,民警当时建议自己通过向对方赔偿的方式寻求和解,否则将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因为是未成年人不执行拘留,但要通报学校”。小李父亲提出“看监控视频”遭到拒绝。之后,小李在医院查出手掌骨折,需手术治疗。岳某则通过警方向小李父亲提出5万元赔偿要求。
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后,小李父亲得到奉贤公安分局法制科的回复,并于10月下旬在派出所看到了监控视频。这段视频,11月27日被“警民直通车-奉贤”公布在微博上。
视频显示,小李先走到岳某处劝阻其抽烟,岳某不听劝阻,反复推搡少年。此后,在一名白衣男子的劝阻下,小李回到自己的座位,但岳某离开座位始终在他周围活动,其间两人互相推搡,小李右手出拳击打了岳某面部。视频显示,此后,岳某报警,对这名少年多次拉扯,始终跟随小李阻止其离开。小李用腿踢开岳某和此前劝阻的白衣男子,白衣男子举起凳子欲朝少年抡去,少年踢了几脚后再用凳子反击。
小李父亲认为,儿子并没有“追击”对方,而是在推搡过程中“回击”。11月25日,他在微博发帖引发热议。
小李父亲告诉记者,事发第二天,小李本要参加全国16岁以下青少年网球比赛的单打半决赛和双打决赛。但冲突发生后,孩子手掌骨折,至少半年不能再打比赛。
他认为,这起事件中,吸烟者和酒店都负有责任。
多方声援少年劝阻吸烟的积极作为
事件发生后,北京的控烟公益律师李恩泽接到了小李父亲的求助,将为小李提供法律援助。
李恩泽告诉记者,他于11月27日上午,以中国控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的身份,与上海市奉贤公安分局进行电话沟通,建议他们取消200元的处罚。
李恩泽仔细研究了视频,并与小李多次沟通后,提出了几个观点。
其一,吸烟者在酒店大堂吸烟,而上海的控烟条例和消防法都禁止在此类场所吸烟,应当据此对吸烟者进行罚款和行政拘留;
其二,这名吸烟者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以对其进行处罚,他认为目前奉贤警方给出的“警告处罚”过轻。他特别留意了视频中吸烟者岳某的第二个动作,认为这个动作不是简单的“推搡”,“有打人的嫌疑,只是没打到”;
其三,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他认为警方更应当考虑“不处罚未成年人”,而不是“罚款200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把保护未成年人放在首位,罚款不但没有意义,反而对其造成压力”。
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对少年劝阻他人吸烟的行为表示了支持,他同时指出,“禁烟场所”的责任不应被忽视。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可以要求吸烟者停止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要求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禁止吸烟义务,并可以对不履行禁烟义务的单位,向监管部门举报。
他认为,少年劝阻他人吸烟符合法律规定,值得鼓励。但他不提倡未成年人采取这种可能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的见义勇为方式,应该采取更加安全的维权方式。例如,少年在推搡发生时最好找酒店管理者来制止对方。
他建议,公安机关执法应该更有温度,以保护未成年人的热心和积极性,“即便处罚,也要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并联系家长、学校,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工作”。
劝阻吸烟应该被鼓励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联席合伙人丁潇潇也注意到了这起事件,她观看警方公布的视频后认为,少年李某在冲突后期出现了“主动攻击”的行为,因此警方出具的处罚决定并无“太大不妥”。
丁潇潇认为,虽然轻微伤后果已经造成,但警方应综合考虑事件的起因、后果、未成年人因素及其造成的社会影响等,作出更加“温暖”和“人性化”的决定。
丁潇潇特别指出,这起事件中,事发酒店方面的责任似乎被忽略了,“少年也跟酒店大堂的服务员去反映情况了,对方没有及时对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发生冲突后也没有及时介入”。
李恩泽说,这起事件已经引起小李的困惑,“他问,以后遇到这种事情还管不管?应该怎么办?是不是不要再多管闲事了?”
李恩泽建议,如果遇到类似事件,劝阻者应该首先找到公共场所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如果管理者不愿出面,劝阻者可以理性、友善地提示对方,而不是“生硬制止”;如果迫不得已发生冲突,劝阻者应当及时拍照、录像取证,以便后期提供给执法部门。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烨捷 魏其濛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张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