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市金融系统积极贯彻上级政策,采取多项措施,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开展了税易贷、结算贷等“扫街行动”,对全市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会议、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全覆盖政策宣讲。开发推广了无需担保抵押的家合贷。
二是认真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截至目前,已为720家企业办理展期和续贷59.23亿元,为170家涉疫情企业发放贷款12.05亿元,为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22.78亿元,为312家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14.49亿元。
三是减费让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中小微企业适当减免贷款利息,不收取除利息之外的任何费用,主动为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1.71个百分点。
四是用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疫情防控开展以来,已为24家省级以上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贷款3.54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65%,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负担利率仅为0.99%。
五是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服务企业实施意见》。通过建立三项制度和两项机制,促进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协同融合。目前,已有1092家中小微企业纳入名录库,并分别配备了金融服务专员,累计为1024家民营企业发放贷款69.81亿元。
六是建立网上金融服务快速通道。用户通过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申请贷款1073笔,累计申请金额31.5亿元,累计放贷595笔,放贷金额6.99亿元。
七是充分发挥政府综合协调作用。探索“政银担”合作模式,出台《濮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消除金融机构放贷顾虑。有效使用政府过桥资金,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今年已累计为47家企业提供过桥周转金2.6亿元。组织政银企对接4次,累计向各银行机构推荐重点项目177个、发布融资需求489.66亿元;向120多家企业介绍了适用不同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政策;为58加企业提供了具体融资方案,解决融资需求20.73亿元;现场签约20个重点项目,签约金额84.24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民营经济“两个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力度,积极引导全市各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资金。
一是加强银企对接协调,扩大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积极争取省级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信贷支持力度。举办多种形式银企对接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搞好项目筛选、论证和包装,使企业项目与金融产品无缝对接。协调银行综合运用延缓追偿、担保替换等方式,分类做好重点和困难企业帮扶工作。
二是加强企业上市培育,推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引导企业调整融资结构,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抢抓国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机遇,继续充实境内外企业上市后备资源,重点培育“三大三专”优势骨干企业挂牌上市,同时抓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
三是发挥类金融机构作用,丰富民营企业融资模式。加强融资性担保行业管理,提高融资担保能力。全面开展与中原再担保集团合作,争取市县政府性担保机构全部纳入国家融资担保体系。强化类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业务对接,做好引导、宣传和服务工作。
四是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建立政银企信息发布机制。引导和鼓励银行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有效突破民营企业融资瓶颈。督促金融机构优化风险评估机制,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确保信用贷款比例显著提高。
五是抢抓金融政策机遇, 力保市场经济主体。把提升民营企业金融获得感摆在突出位置,不折不扣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千方百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按照“六稳”“六保”要求,围绕“增量、扩面、降价、提质”四个重点,用真心、动真情、下真功、求真效,扎实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