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贵阳11月24日电 (张伟 瞿宏伦)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1月24日决定,接受谌贻琴辞去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李炳军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职务。
11月24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谌贻琴辞去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李炳军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职务。图为李炳军向宪法宣誓。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11月20日,贵州省召开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中央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姜信治出席会议并宣布中央决定:谌贻琴任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不再担任贵州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李炳军任贵州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李炳军,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山东临朐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李炳军自山东化工学院毕业后,先后在中国化学工业部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任职;2013年7月起,任江西省副省长,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江西省委副书记、赣州市委书记,井冈山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江西省委副书记、赣州市委书记,江西省委党校校长,井冈山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2020年11月起,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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