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启动,对查实欠薪行为做到“两清零”——
力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薪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韩秉志
□ 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各地区要做到“两清零”,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 记者梳理发现,近期江苏、河南、辽宁等多地相继发文,部署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岁末年尾,农民工能否顺利领取薪水回家过节,备受各方关注。日前,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从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各地区要做到“两清零”,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记者梳理发现,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近期江苏、河南、辽宁等多地相继发文,部署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当前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检查。
《通知》明确,各地区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院长闻效仪认为,稳就业需要企业尽量少裁员和不裁员,也需要政府实实在在给予企业支持。因此,要树立同舟共济、损失共担的解困原则,防止出现“政府让企业承担风险,企业向劳动者转嫁风险,劳动者向社会表达风险”的恶性循环。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1167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587条。同时,通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9万人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2.2万户次。
“今年前三季度,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近期表示,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车辆登记、银行账户、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定,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配套措施,根治欠薪工作积极推进。
提升根治欠薪整体工作水平
记者从地方人社系统获悉,为切实做好元旦和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全国多地对根治欠薪整体工作采取行动。
近期,宁夏对各市、县(区)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互观互检和明察暗访活动,重点检查各地在建工程项目施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特别是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等制度情况,以提升根治欠薪整体工作水平。
辽宁有关部门决定,从11月11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重点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乡镇、村级道路、扶贫安置房、学校改造、水电管网、亮化工程等项目,发生过欠薪的企业和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实行集中排查和整治。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和欠薪案件,即时登记、即时立案、即时办理。
河南明确,今年12月1日至2021年春节前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执法检查阶段。各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情况,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为进一步畅通劳动者投诉举报渠道,人社部在部门户网站建立“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公布了全国所有地级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受投诉举报的方式,指导地方开通微信、微博等新的投诉举报方式,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
打通劳动纠纷调解仲裁渠道
日前,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印发通知,部署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自2020年9月份至2023年9月份在全国范围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和“企业薪酬指引计划”,以期改进和完善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和基层调解仲裁工作效能。
“今年前三季度,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扎实开展。人社部制定法律政策适用指南,指导各地依法加快处理涉疫情争议案件,并继续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卢爱红说。
记者从地方人社系统获悉,部分地区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为农民工保“薪”护航。比如,山东济南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全程优先处理,根据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科学分类,灵活确定举证期限,采用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仲裁文书,快速进入庭审程序。
今年9月份,山东桓台籍农民工巩某在某建筑工地务工结束后,老板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发放工资报酬,甚至玩起了“消失”。巩某母亲身患重疾急需治疗,家庭本就困难,遭遇欠薪无疑是雪上加霜。速裁庭工作人员了解到巩某情况后,立即启动仲裁简易程序,迅速查明并协调该安装公司及包工头到现场处理,当事三方达成协议,当日巩某就拿到了报酬。
“农民工工资得不到及时支付,往往会影响到一个家庭最基本生活需求。速裁庭针对家庭生活困难,急需支付诊疗费用或缴纳子女学费的案件当事人,在查明情况后,充分发挥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和当庭裁决等仲裁制度优势,尽可能用最短时间实现案结事了,让农民工辛苦钱早日落袋为安。”济南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
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认为,我国目前应当本着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调解组织体系的原则,积极发挥行业调解组织和区域性调解组织作用,打通劳动纠纷调解渠道,积极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平息争议。
“具体来讲,应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行业、区域延伸,逐步构建起一个全域覆盖、区域为主、高效快捷的劳动纠纷行业、区域调解组织体系。”皮剑龙指出,一方面,应在商品集散地、经济开发区等劳动纠纷多发地带建立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使人民调解组织形式不断丰富,工作网络日臻完善。另一方面,随着各行业经济迅速发展,建议根据各行业自我管理的自治性特点,开始探索建立类型化、行业性及专门性纠纷解决机制。例如,在网约车、餐饮服务、建筑业等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的行业,建立行业性劳动纠纷调解组织,力争实现劳动纠纷调解组织行业化,劳动纠纷调解结果标准化。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