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11月12日电 (记者 张林虎)1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多地检察机关获悉,吴平、莫若平、郝胜发三名厅官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值得一提的是,莫若平、郝胜发曾相继担任同一国企总经理。
1966年出生的吴平是蒙古族干部,赤峰市喀喇沁旗人。他的仕途起源于老家喀喇沁旗农业局,之后,先后担任喀喇沁旗副旗长、赤峰市司法局副局长、赤峰市副市长等职。
2015年年底,吴平离开工作了30年的赤峰市,担任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员、副主委。2018年1月至今,吴平任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农牧业委员会主任,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员、副主委。
2020年4月18日,内蒙古监委发布消息,吴平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据了解,吴平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监委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吴平作出逮捕决定。
2020年4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任总经理莫若平与郝胜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莫若平出生于1957年,49岁开始担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年10月,莫若平退休后,接任者正是1963年出生的郝胜发。
据了解,莫若平案由内蒙古监委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莫若平作出逮捕决定。郝胜发案同样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其作出逮捕决定。(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