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记者王优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周韬5日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集中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满足搬迁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方面。要从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和内容等四方面加强安置社区物业管理。
在5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周韬说,搬迁群众从原来居住区的独门独院,搬到集中安置社区以后,原有的生产生活状态发生了变化,不仅需要关注住房的功能质量、面积和配套设施等相关方面,还要关注一些社区中的公共设施、公共部位及其维护保养,社区的秩序维护、清洁卫生和一些社区的公共事务,这对物业管理提出了新需求。
第一,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和内容,要充分考虑安置社区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及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原则,引导搬迁群众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方式,不搞“一刀切”,对一些具备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条件的安置社区,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安置社区,可以由街道、社区居委会托管、业主自管等方式来实施物业管理。
第二,提升安置社区综合治理水平。坚持党建引领,把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基层党组织和街道来统筹协调各方,组织搬迁群众广泛参与安置社区的日常事务,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一些社会组织的方方面面的作用。
第三,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要研究安置社区的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引导物业服务人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第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要加强社区治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逐步引导培养群众养成物业服务的消费观念,同时要加强搬迁群众主人翁意识和家园观念的教育,增强搬迁群众对安置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积极参与安置社区的集体活动,提高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