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发文强化石窟寺保护 要求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
中新社北京11月4日电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石窟寺保护利用10项主要任务,包括加大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力度、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加强石窟寺数字化保护利用等。
《意见》提出,到2022年,石窟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石窟寺重大险情全面消除,石窟寺“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基本健全,重点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到“十四五”末,石窟寺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更加健全;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文化影响力日益增强。
《意见》明确了石窟寺保护利用10项主要任务,例如:
——加大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力度。开展全国石窟寺保护情况调查,编制专项规划,实施石窟寺保护重大工程。
——建立石窟寺安全长效机制。实施石窟寺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巡查制度,开展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开展石窟寺违规妆彩、涂画、燃香专项整治工作。
——深化学术研究和价值挖掘。有序开展考古调查、价值阐释、艺术研究和成果普及,制定出台石窟寺考古中长期计划。
——加强石窟寺数字化保护利用。加快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开展石窟寺数字化工作,加强数字资源管理和共享共用。
——提升石窟寺综合展示水平。实施石窟寺展示陈列提质工程,建设国家文化遗产线路、国家遗址公园。
这10项主要任务还包括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意见》指出要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要核定、公布石窟寺景区游客承载量和重点洞窟的最大瞬时容量,鼓励采用限时限流、定制服务等方式规范引导参观活动并推广预约参观制。(完) 【编辑:李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