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督促市直各单位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推动濮阳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市直单位社会满意度评议工作。为切实提升评议工作的针对性,确保评议效果,依据《濮阳市市直单位社会满意度评议工作方案》(濮办〔2020〕7号)规定的程序和步骤,现将参评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和权力(服务)事项予以公示(手机扫描右侧二维码进入专题页面)。请社会各界根据各单位职责、权力(服务)事项以及其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等情况,积极参与评议工作,提供意见建议,网上评议及现场评议将于11月份进行。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
市委营商环境办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