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5698户66321人,较2016年末增加了1万余人,农村低保保障比例由2016年的5.7%提高到6.9%,全县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标准达到178元/月,较2016年每月提高了46元,5年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79 亿元
“感谢党的好政策,为俺全家都办了低保,现在俺家每月都有低保金,我还能拿一份工益岗工资,再也不用为生计发愁了。”日前,濮阳县户部寨镇户部寨村贫困老人张玉计高兴地说。
年过七旬的张玉记老人,老伴常年行动不便,儿子患有精神疾病,孙子正上学,一家4口人只有他一个劳动力。在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的帮助下,张玉记一家办理了低保,每人每月可领340元低保金,一家人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
为兜准、兜密、兜好民生保障底线,织密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濮阳县认真履行“兜底保障一批”的政治责任,对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兜住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5698户66321人,较2016年末增加了1万余人,农村低保保障比例由2016年的5.7%提高到6.9%,全县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标准达到178元/月,较2016年每月提高了46元,5年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79 亿元,其中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5457人,发放兜底资金1.98亿元。
强化排查比对,落实脱贫兜底保障。聚焦未脱贫户、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三类群体,主动开展民政兜底保障人员和扶贫建档立卡人员数据比对,确保兜底保障对象清零,落实12个月、9个月、6个月的低保渐退期制度,推动兜底保障政策精准落地。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残、重病人员,执行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完善分类施保制度,对家庭主要成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难的家庭,实行A类保障,月低保救助金340元,A类保障对象2187人。研究制定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2019年以来,为近8万名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临时物价补贴2762.7万元。
加强特困供养,提升供养保障水平。提高供养标准,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分别提高到2020年每人每年8000元、5540,5年来发放特困供养资金7095人3.28亿元。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兜底”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步伐,投资5000万元,开工建设了县敬老院、东南中心敬老院、东北区域敬老院,项目建成后,将新增供养床位700张。投入900多万元,实施了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优化敬老院服务环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托养一人,解脱一家,脱贫一户”行动,依托乡镇敬老院建立残疾人托养中心,设置护理床位120张,为集中供养特困和贫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同时为居家托养的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设立了家庭护理公益岗。
聚焦特殊群体,完善社会福利保障。2017年出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4年来共发放2项补贴资金6943万元,惠及残疾人54922人。2018年6月出台县级生活补贴制度,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轻度残疾人县级生活补贴156万元,惠及贫困残疾人2024人。2019年出台特困供养对象护理补贴制度,发放护理补贴1185.8万元。关注孤儿成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由2016年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2020年每人每月950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073万元,救助孤儿1304人次。
健全防贫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在临时救助方面:对于一般性临时救助,委托乡镇(办)一级审批,2020年预拨付乡镇办“救急难”临时救助预备金139万元;按照“救急难”的原则,对于一些需要紧急救助的实行先行救助,5年来实施临时救助275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13.3万元。实施慈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募集善款2000余万元,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贫困学子圆梦工程、“慈善光明行”等慈善救助活动,发放慈善救助金1923.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万余人次。开展“9·9公益日”网络募捐活动,筹集善款400余万元,全部用于贫困群众大病救助。为全县贫困兜底保障户发放棉衣1.85万件、棉被34500条,有效保障兜底对象的越冬生活。(赵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