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科学治土确保“吃得安全住得放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委员建议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在分组审议中,结合本次执法检查报告内容,委员们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住得放心”提出了多方面的意见建议。
大力推进依法治土
报告指出法律实施中存在配套法规标准不健全、规划制度有待落实的问题。多位委员对此十分关注,提出要把法律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增强法律监督效果,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从执法检查所反映的问题看,把法律建立的制度执行到位还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报告列出有27个法律条文还没有执行到位,有的可能都没有启动。法律施行一年多了,有的规定还没有见到什么新的改进,有的原有规定现在也没有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为了切实推动法律的严格执行,李飞委员建议国务院在向人大常委会回复落实情况时应有一个时间表,“不能说有关问题研究了、提出了改进办法,法律过几年再执法检查的时候,基本还是原地没动,只是研究了研究,见不到具体的操作措施”。
李学勇委员建议把相关配套制度、规划、措施进一步落实好。尽早出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等配套法规制度,加强行政法规与法律的衔接。此外,法律中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鼓励和保障措施作出的明确规定也需要具体细化来加以落实。
程立峰委员强调要为法律实施提供保障。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公开曝光重大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威慑。同时,还要保持战略定力,依法打好净土保卫战、攻坚战、持久战。
加强科学技术支撑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条对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应用以及人才培养有明确的规定。分组审议中,如何进一步发挥好科技支撑的作用也是委员们的热议点。
丛斌委员注意到报告中提及“当前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防控专业人员严重缺乏,专业人员培养不足。治理和修复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不强,科技研发投入评价机制不完善”。“这点到了目前土壤污染修复的死结,也是关键。现在对土壤污染修复的方法可能都不尽如人意。建议科技管理部门和农业农村部在土壤修复这方面还要多一些科研立项的支持。”
“从检查听取汇报来看,从国家层面到地方都投入不少,但是现在各干各的,投入不少,成效却有不理想的地方。”窦树华委员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做好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工作。同时,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修复的经济技术分析。选择先进高效、经济实用的技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科学推动土壤污染修复。
程立峰说,土壤污染治理与大气、水污染防治有一定不同,要坚持和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土壤污染防治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结合国情,在积极开展重点地块治理修复的同时,多采取土地功能调整、种植结构调整、污染地块暂时不进行开发利用等方式方法,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低成本治理技术的应用研究。
王砚蒙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技术水平是土壤污染防治的硬件能力,必须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的能力,建立科学投入机制,打造强大的土壤污染防治人才储备库。”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凝聚公众合力,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协同共治的新局面。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形成对行政法律机制的制衡和对环境调节市场机制的监督,有利于克服行政命令机制和经济激励机制的缺点,改变环境保护的困境。但目前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仍缺乏。”田红旗委员建议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实现公民都有权利获得公共机构所掌握的环境信息,有权参与环境决策,对于不尊重上述两项权利或违背环保法律的公共决策,公民有权利提出质疑。同时,应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和支持土壤环境保护,逐渐树立保护土壤的理念。
李锐委员建议各地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公布环境违法企业信息,加强社会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鼓励公众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反映土壤污染问题,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景汉朝委员在发言中也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土壤污染防治意识。“不能仅仅把土壤污染防控认为是行业的事、认为是哪个部门的事,这是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因此,要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人人防控风险的风气,才能从整体上、从长远上解决这个问题。”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