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三重保障”制度让我国因病返贫人数显著下降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屈婷、赵丹丹)记者从日前举行的2020年国家扶贫日系列活动之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分论坛上了解到,我国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安全网,梯次降低医疗费用负担,令因病返贫人数从2014年的2850万人显著下降到2019年的96.9万人。
在我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返贫户占到42%以上,是农村人口贫困的主要成因。医保部门通过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大病”、医疗救助“托底线”,让“三重保障”制度的相互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发挥梯次减负功能,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大病保险为例,目前我国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较普通居民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明月西北村村民邹国铁一段时间内经常胸痛难忍,到县里医院检查得知患了主动脉瘤,随后转往上级医院治疗。当邹国铁听说治疗费用预计在20万元上下时,当场表示不治了。“就算病治好了,背上天大的债务我也没法活了。”邹国铁一脸愁容。
医院医保科室查询发现,邹国铁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可享受三道“兜底防线”,个人花不了多少钱。邹国铁终于安心住院接受了治疗。
经过治疗,邹国铁的住院总费用为20.8万元。出院后,邹国铁相继得到基本医保补偿11万元、大病保险补偿2.8万元、医疗救助再次补偿4.8万元,个人支付部分仅为2万多元。
“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让我重新又活了一回,让我踏踏实实安心过日子。”邹国铁说。
记者了解到,各级医保部门通过摸清底数、做细台账、动员参保和分类资助参保等措施,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了全覆盖。
此外,“三重保障”制度中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均对贫困人口实施了倾斜性补偿政策。“一站式服务”、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跨省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按病种付费等改革举措,极大方便了患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傅卫介绍,根据健康扶贫动态监测系统显示,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明显下降,重点疾病患者自付比由2016年的15%到80%收窄到2018年的6%到22%。贫困人口的常见病、慢性病和大病重病医疗费用负担均得到有效减轻,对缓解贫困和帮助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编辑:苑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