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0月13日电 (孙睿)记者13日从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获悉,《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旨在建立健全青海省消费品召回管理体系,推动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介绍,消费品召回作为一项国际通行的产品安全监管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消费品安全的重要工作。
《实施方案》是青海省消费品召回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职能,省、市(州)、县(区)关于消费品召回的具体任务分工,通过召回监管职能的进一步下沉,更有利于整体工作衔接;畅通了渠道,通过整合系统内部信息、关注省内外召回信息等渠道收集消费品缺陷信息线索;细化了内容,规范了消费品缺陷信息分析处理、现场调查判定、生产者对消费品缺陷认定异议的处理,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构建青海省消费品召回技术支撑体系进行了安排,构建青海省消费品召回技术支撑体系,必要时借助国内其他有资质的技术机构和全国消费品召回专家的力量,共同构建消费品召回技术支撑体系。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实施方案》的发布,对于青海省更好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有效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下一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全面做好消费品召回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方案》的宣贯工作,通过缺陷产品召回这一有利抓手,保护和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引导、督促生产者和经营者承担产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改善设计和制造,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