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9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召开,记者注意到,郭京霞、赵双月和程丽霞等多位涉郭文思案的法官、检察官被免职。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文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案发后,社会舆论强烈要求严惩郭文思故意伤害行为,并对其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等问题提出强烈质疑。
9月13日晚,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了郭文思减刑案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
今天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涉案的多位法院、检察院人员被免职,包括赵双月、郭京霞、程丽霞。
根据北京纪委监委的通报,三人均接受了请托。
郭万普曾请托隋建军(时任潮白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对郭文思在减刑方面提供帮助。此后,隋建军又向赵双月(时任市清河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处副处长)请托,并给予现金及购物卡,还为郭文思减刑向程丽霞(时任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审判员)等人打招呼。
此外,郭万普还通过王晓(北京广播电视台员工)请托郭京霞(时任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向程丽霞等人打招呼。
程丽霞等人则在郭文思减刑案件审理过程中,降低证据审核标准、违反案件审理的程序规定,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郭文思裁定予以减刑。
根据通报,郭京霞收受王晓给予的现金,程丽霞等人收受郭京霞给予的现金。
据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包括上述三人在内的10余人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今天,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郭京霞被免去北京高院审判员职务,赵双月被免去北京市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程丽霞被免去北京一中院审判员职务。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