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省公布中央生态督察“回头看”整改进展
500余名党政干部被问责环境质量改善成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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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底至12月初,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对湖北等10省进行“回头看”督察。其间,公开一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典型案件。这些案件不仅都被纳入重点整改范围,而且涉事责任人也被问责。从6省公布的情况看,500余名党政干部被问责,其中包括数十名厅级领导。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包括责任追究问题,该整改的整改、该问责的问责。从湖北、安徽、四川、山东、贵州及陕西6省政府近日公开的整改进展看,6省中有的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有的整改过半。针对群众举报问题,有的省也已全部办结。
2018年10月底至12月初,督察组对湖北等10省进行“回头看”督察。其间,公开一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典型案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案件不仅都被纳入重点整改范围,而且涉事责任人也被问责。从6省公布的情况看,500余名党政干部被问责,其中包括数十名厅级领导。
更值得肯定的是,通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6省的生态环境质量均出现明显改善。
500余名干部被问责
“精准问责”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提出的一项原则。对督察组在“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湖北等6省均按照“精准问责”的原则进行了责任追究。
山东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围滩河污染表面整改问题,是督察组移交给山东省的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之一。针对这个问题,督察组指出,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和原省环保厅督促指导不力;潍坊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治督导不力,导致有关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对整改工作急功近利、表面整改、敷衍应对,导致验收后水质退回到治理前水平。
对包括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围滩河污染表面整改问题在内的6个责任追究问题,山东省从源头上追究决策者责任。最终,时任潍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孙起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张恒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5名厅级干部受到组织处理,9名处级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6名科级干部、2名国有企业负责人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谈话。
从山东省公开的整改情况看,山东省共对126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其中,正厅级10人、副厅级13人、正处级30人、副处级25人。
督察组向湖北省移交5个责任追究问题,对这5个问题,湖北省共问责115人,涉及厅局级17人、县处级67人。针对督察组移交的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事项,安徽省共对46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厅级领导干部9人、处级领导干部23人。四川省接到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50个责任单位、77名责任人被追责问责。督察组向贵州省移交5个责任追究问题,81名责任人员被追责,其中厅级干部11人、处级干部37人。陕西省认真核查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6个责任追究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96人。
整改进度全部公开
“截至2020年4月底,湖北省49个整改任务均达到整改要求。”湖北省政府公开的信息显示,其中,2019年的15个任务,已完成14个;专项督察发现的“武汉市修造船厂项目占用长江岸线”问题整改任务基本完成。2020年及以后的34个任务,细化为355个具体问题,均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还有贵州省。贵州省政府透露,截至2020年8月底,贵州省梳理形成的42项问题,30项已完成整改,12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督察组交办贵州省的2688件群众举报问题也已全部办结。
山东省公开的整改情况则显示,截至2020年8月底,“回头看”整改任务已完成10项,其余问题正在全力整改落实。
截至2020年7月底,安徽省68个整改任务已完成38个,剩余30个正有序推进。四川省6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7项,其余29项正加快推进;督察组进驻期间移交的3665个信访举报问题,已整改完成3569个,完成率97.4%。陕西省45个具体问题有39个已完成整改,其余6个问题均取得明显进展。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在公开整改进度的同时,6省还公开了整改措施。其中,湖北省成立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11位省级领导干部领衔督办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湖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和整改攻坚指挥部。
据介绍,2019年以来,山东省出台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督战办法》,省直有关部门牵头成立7支督战队,对整改落实进行现场督战。2019年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3次约谈会议,对山东省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后20位的市进行公开约谈。
“督察组‘回头看’后,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先后28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先后27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安徽省公开的整改情况透露,2019年9月至12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分两批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作为督察重要内容,实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四川省也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先后4次以省政府专题会议形式推进问题整改。
贵州省在公开整改工作进展时指出,贵州省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共计24次,听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同时,制定印发《贵州省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省督察办派出以省生态环境厅厅级领导带队的9个督战队与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协同联动,采取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三挂”打法,确保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年度任务。
“陕西省成立以省委书记、省长为组长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督察整改任务做出批示并实地调研督导整改。”陕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透露,在整改中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召开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积极推进秦岭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到“回头看”,促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无疑是督察的最终目的之一。从6省公开的整改情况看,6省的生态环境质量不仅均出现了改善,而且有的省改善幅度还不小。
据介绍,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其中,2019年度,湖北省13个国家考核城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例76.1%,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同时,水环境质量也显著提升,湖北省国家考核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86%,劣V类比例1.8%。
除湖北省外,还有4省在整改进展中都提到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其中,2020年1月至8月,以国控点位统计,山东省空气中PM2.5浓度同比下降13.7%,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改善12.8个百分点;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改善8.4个百分点。
2020年1月至7月,安徽省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4%,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3天;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0.2%,无劣Ⅴ类断面,分别好于年度目标5.7个和0.9个百分点,其中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83.3%,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
2020年1月至7月,四川省87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83个,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10个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全省未达标地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89%、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
2019年,陕西省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0%,平均优良天数265.3天,同比增加1.3天,关中地区平均优良天数233.8天,同比增加6.9天;Ⅰ-Ⅲ类国考水质断面比例优于国考指标7.6个百分点,消除国考劣Ⅴ类断面。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