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成都9月15日电 (王鹏)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14日至15日在四川成都举行。据悉,中共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蓬勃发展,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多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目前,中国共有1099个市州盟、县旗区、乡镇和单位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中国各地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的内容和内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如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实施“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平台”模式,为各民族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助推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让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交、情感相依。如四川省阿坝、甘孜、凉山3个自治州和马边、峨边、北川等51个县(区)设立了4823个“一村一幼”幼教点,20.9万名农村学龄前儿童全部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教育。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中国国家民委制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修订完善示范州(地、市、盟)、县、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的测评指标体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衡量标准。云南、青海、西藏等省区先后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相关条例。
此次会议期间,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宣传、统战、民族工作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前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映秀镇、水磨镇,成都市祥瑞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吉福社区等地考察。(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