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陈嘉伟 报道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七个典型案例。这让杨辉的家人看到了希望。
2008年,因交通违规被张家口交警扣留期间,山西大同青年杨辉主动交代了曾刺伤同镇青年雷涛的事实。不幸的是,当年雷涛因伤势太重,并没有抢救过来。2008年,因故意杀人罪,杨辉被大同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随着于欢案,昆山反杀案等案件接连在舆论场引起热议,杨辉也觉得自己案件有些冤枉:毕竟当年是雷涛上门敲诈自己在先,连刺向雷涛的那把刀,也是雷涛从自己的修车铺翻出来的。
2019年,杨辉开始申诉。2020年3月,大同中院以“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情节缺乏证据支持,导致对部分事实认定错误,依法应予纠正”为由,决定对杨辉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再审。
一审判决书部分
上门敲诈被“反杀”
2005年,雷涛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而此前,杨辉曾报案称雷涛骗取了他一部价值500元的手机,而这也成为接下来事情发生的起因和缘由。
据大同中院判决书内容,2005年8月23日下午14时许,山西阳高县龙泉镇,雷涛来到杨辉的修车铺内,向杨辉索要钱财。雷涛的“理由”是,因杨辉的报案自己前程被毁,所以向杨辉要钱以弥补自己。
杨辉说,此前雷涛已经问其要过两次钱。而这次,杨辉依旧掏出了身上的240元交给雷涛,雷涛嫌少,杨辉便出门借钱,但只有隔壁餐馆老板向其借了200元。雷涛仍嫌不够,随后便对杨辉拳打脚踢,并在杨辉的橱柜中翻出一把刀。
雷涛用刀划破了杨辉的手腕,并继续对其谩骂。随后,雷涛到杨辉的炕上找烟,将刀顺手放到了炕上。趁雷涛背对自己取烟时,杨辉一把将雷涛推到,并拿起了刀。随后两人缠斗在一起,杨辉知道自己刺了雷涛脖子一刀,顿时感觉害怕,停止了动作,雷涛则往外跑,不过没跑几步便摔倒了。在确认摔倒的雷涛并未当场死亡后,杨辉与他人一起将雷涛送往医院,但雷涛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因交通违规被扣 主动交代曾刺死他人
将雷涛送往医院后,杨辉开始了自己的逃亡生涯。
2007年,杨辉逃到河北张家口市桥西区,并在一家饭店找到了工作。一年后的5月8日上午,杨辉骑着饭店老板的摩托车外出。因没有驾驶证,杨辉被交警拦下询问,在民警讯问下,杨辉主动向警方交代了刺伤雷涛的事情。
2008年12月30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雷涛持刀威胁杨辉,而杨辉是趁雷涛将刀放在炕上的机会夺刀,并不是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并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因此杨辉的行为并不被认定是正当防卫。
法院判定,杨辉故意杀人罪成立,但其主动交代了杀害雷涛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因此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雷涛家属19余万元。
一审判决后,杨辉并没有上诉。杨辉的妹妹杨霞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没有上诉是因为家人都不太懂,“虽然亲朋好友以及同村村民都觉得哥哥的事情很亏,但毕竟伤了人命,也就认了。”
再审决定书部分
12年后法院以“部分事实认定错误”为由开庭再审
杨霞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家人通过媒体报道等渠道看到了许多类似案件,越来越觉得哥哥杨辉的案子判得不对。2019年8月,在狱中服刑十余年后,杨辉提出了再审申诉。
2020年3月12日,大同中院作出《再审决定书》称,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缺乏证据支持,导致对部分事实认定错误,依法应予纠正,决定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9月3日,大同市中院向杨辉案的申诉代理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所在律所发布出庭通知书,决定于2020年9月10日9时在第十七法庭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但杨霞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9月4日上午接到大同市中院的通知,可能要推迟开庭,不过殷清利表示自己尚未接到正式的通知。
但不管何时开庭,殷清利都对案件信心十足。“有证人证实雷涛在服刑期间曾扬言要报复举报自己的杨辉,同时案发前雷涛向杨辉索要钱财也有邻居等多人证实,案发后也主动送雷涛到医院就医等等,都能印证杨辉没有主观故意。”殷清利认为,在雷涛正在实施敲诈勒索、行凶等不法侵害的时候,杨辉的行为完全构成无限正当防卫。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此,殷清利认为,这对正当防卫案件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主要要推动司法机关及相关人员转变办案思路,增强他们办理案件的紧迫感,比如检察机关在面临防卫性质的案件时,在批捕的时候要一定要高度重视,因为此类案件往往陷入一种困境,批捕后案件受到关注,如果检察机关不起诉,自己就要成为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指导意见的出台,就是要求我们司法机关的人员,正确理解正当防卫的立法原意的精神,防范因为谁闹得欢就赔得重,谁伤亡重谁就有理这种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