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对此,多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低保、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加大救助力度,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低保提升惠民生
2020年是我国脱贫攻坚收官年,夯实基本生活救助、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决战贫困奔小康的重点工程。
“根据今年疫情变化,市民政局及时调整完善救助政策,将临时救助月标准提高到低保标准的130%,高于省定标准。”福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不断织密筑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福建省福州市先在全省开展特殊困难群众帮扶服务工作试点,推动实施“8+1+1”综合社会救助措施,通过提高保障标准、落实分类施保、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底线兜住、边缘扶住、急难稳住”的兜底保障总目标。今年以来,全市发放城乡低保补助金、特困供养金合计40374.7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8785人。
8月27日,湖南省民政重点工作推进会介绍到,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总数192.2万名,城乡低保标准平均分别达到538元/月和4807元/年,月人均救助380元和250元;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达到133.4万人,平均每人每月分别达到74.8元、68.3元,分别比年初确定的指导标准高出9.8元和3.3元。
8月27日,湖南省民政重点工作推进会上,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唐白玉介绍湖南民政工作情况。
医疗保障防贫困
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是完善专项社会救助的一大具体工作。近日,安徽省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将由政府分类给予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80-90%左右的定额资助。此外,《通知》还夯实大病保险补充保障防线,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人口较普通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封顶线。
河北省要求继续保持贫困人口倾斜政策,在脱贫攻坚期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同时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全面落实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100%全额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特困人员、给予低保对象不低于60%的定额资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结合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和救助对象需求,合理确定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统筹提高年度救助限额。
教育资助供就学
近期,各地高校及中小学陆续展开秋季开学工作,为了保障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学子顺利入学,部分地区启动了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
8月26日,广东省惠州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局、市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资助困难家庭高考生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惠州今年被本科、大专院校录取但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考毕业生每人可申请一次性资助5000元。
据惠州市民政局局长刘巧慧介绍,通过前期摸底、了解及与市扶贫、教育部门开展数据比对,今年惠州参加高考的贫困家庭考生有528人,已被录取的有348人,加上后期补录及大专院校录取人数,预计全市总计需受助的困难大学新生约500人。“因此我们预计花费250万~300万元用于本次专项资助。”刘巧慧说。惠州开展本次慈善助学活动,旨在帮助贫困家庭高考生顺利迈进大学校门,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8月27日,广西省南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南宁市学生资助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强调,今年南宁市政府安排了1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资助300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自治区财政下达给南宁市257.42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补助专项资金,各县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对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学生资助部门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来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上学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负担。
就业鼓励促收入
今年以来,多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六稳”和“六保”,都是以就业为首。8月29日,大连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强调,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大连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出台落实稳就业工作20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措施。加强农民工返岗服务保障,“点对点”运输返岗复工4387人。对零就业家庭提供“一对一”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截至6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1%。
生活条件显著改善,龙江县贫困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来源: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也就今年的就业救助“战绩”进行了总结。今年,龙江县成立了稳就业工作专班和龙江县农民劳务输出专班,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推动全县劳动力务工就业。截至6月末,龙江县已实现贫困群众务工就业3204人,比2019年增加909人,其中外出务工1028人,公益岗位21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