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昨天(27日)从海南省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印发。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即在海南自贸港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并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社保,以及签订1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对于无法缴纳社保的境外人才,提供1年期以上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即可享受。根据办法,适用个税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包括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才。优惠政策从2020年1月1日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