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8月25日电 (鲁丹阳)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联合召开兰州—西宁城市群高质量协同发展司法协作会议,签署《深化甘青合作共同服务保障兰州-西宁城市群高质量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启动甘青法院司法保障协作机制,共商服务保障兰西城市群高质量协同发展的具体举措。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晓光介绍,两省法院合作框架协议分为三个部分,共计16条。包括总体要求、合作内容和合作机制。
其中,合作内容包括两省法院紧紧围绕两省“1+3+10”行动计划,针对综合交通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建设、对外开放、市场一体化、能源资源、公共服务协同共享、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重大发展平台共建等十个方面合作行动计划,通过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涉农审判、涉外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等七个领域确定了合作内容,以解决行动计划在推进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刑事犯罪和出现的矛盾纠纷及由此带来的诉讼风险。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席小鸿表示,今后两省法院交流合作的内容不局限于送达文书或查询信息等简单的跨区域司法协作方面,将全方位多领域继续深化。在审判执行领域,将进一步加强刑事、民商事案件和人民法庭的协作。在其他工作领域也将探索开展交流合作,如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探索建立委托事项在线协作平台,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等。
通过友好协作,两省法院能够以全局视野审视法院工作,准确把握发展需求,切实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统筹发展的能力、水平和实效。同时,健全完善了现有的司法协作配套机制,联合构建了便民高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司法协作大格局,有效增强了两省法院跨区域司法协作能力。(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