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自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再次上调,增加的养老金已发放到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顺利实现“16连涨”。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市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处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了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所需资金,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增资额903万元,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30.38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312.81元。此次调整,惠及我市企业退休人员6.9万余人。
近年来,市人社局始终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调整作为提升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促进发展成果共享的一项重要举措。调整待遇的文件一经下发,市企业养老保险处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养老金调整具体办法,强化数据核实等工作。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申请了调待资金,确保提前到位,并第一时间将增加的养老金予以发放。(记者 樊欣欣 通讯员 孙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