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办理生态环境检察公益案17.7万件
本报北京7月8日讯 记者周斌 董凡超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公益诉讼试点至今5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7.7万余件,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55.4%。其中,诉前程序案件近15.4万件,起诉案件8307件。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中。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区市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2017年7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
5年来,生态环境领域始终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中之重。最高检提出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0项检察举措”,会同水利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部署沿海11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特色小专项行动,冀晋蒙辽检察机关联合护航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津冀辽鲁检察机关就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制定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构建跨省域检察保护“形成一盘棋”、跨地域检察联动“拧成一股绳”、跨系统执法司法“同使一股劲”的新格局。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办理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共挽回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428.4万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地113.58万亩,累计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5176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667.9万吨,督促整治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不含大气污染企业)8037家。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说,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全流域、跨区划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检察模式,形成生态环境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今年7月,最高检启动为期3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将聚焦黑臭水体、固体废物和尾矿污染等问题,突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评价说,中国通过立法授权检察机关代表公益提起诉讼,打造了一套强有力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检察官不仅可以代表公益提起诉讼,甚至可以把政府部门作为被起诉的主体,非常了不起。中国的司法制度成为全世界最有力的司法制度之一。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