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官方微博消息,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和医疗机构要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尽快提高检测能力,避免局部疫情出现甚至暴发时,医疗资源挤兑导致检测能力严重滞后。同时,推动医疗机构互认检测结果。
资料图:实验室工作人员用预处理的样本提取核酸。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工作。各地和医疗机构要将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作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基础性工作,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规范管理,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尽快提高检测能力,避免局部疫情出现甚至暴发时,医疗资源挤兑导致检测能力严重滞后,给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通知要求,加强当前核酸检测工作的规范管理。一是提高核酸检测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对于发热门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6小时内报告结果,争取缩短至4小时报告;对于普通门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二是持续开展核酸检测培训。各地要加强标本采集、保存和运输、标本接收整理、核酸提取、试剂使用、荧光定量等检测方法、结果报告、生物安全等全流程培训。三是推动医疗机构互认检测结果,最大程度减少重复检测。
通知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应对准备工作。一是掌握本地区核酸检测资源和能力现状,要细化到每一家机构掌握其最大检测能力和实际检测量。二是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并制订应急预案。各地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未雨绸缪,为应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包括硬件储备、软件储备和人员储备等。三是全面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各地要加强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的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加强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在县域内,要选择1家综合实力强的医疗机构予以支持,使县域内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对于急诊抢救患者,要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进行检测,不得因核酸检测影响紧急救治。
通知还要求,按时报送核酸检测信息。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日报告制度,务必于每天13时前,将前一日0-24时的检测情况及时报送至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平台(www.nccl.org.cn),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各医疗卫生机构报送的检测信息将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参考,对于不按时、不如实报送信息的医疗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将进行通报批评。信息报送过程中,要采取措施保证数据安全,做好隐私保护。
【编辑:张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