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1日电 (记者 余湛奕)记者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获悉,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以7月1日为调查时点,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调查,调查对象涉及18岁至64岁男女公民3万人。
据了解,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开展的具有全国规模、权威性的重要国情调查、妇情调查。自1990年起,调查每十年开展一次,1990年、2000年、2010年已联合成功开展了三期。
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将采用分层、多阶段PPS抽样方法和电子版问卷调查方式,对个人和社区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分为个人问卷和社区问卷:个人问卷涵盖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参与、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与人权、性别观念与认知等9个领域。社区问卷主要了解女性生活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探究女性个人及群体生存发展与环境的联系,并对妇联改革和妇女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对象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的18岁至64岁男女公民3万人,社区问卷调查2000名左右村居委会负责人或相关人员。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采用科学的数据信息收集和分析方法,旨在全面、客观、动态地反映不同时期中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状况的历史变迁及妇女发展诉求,为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提供重要依据。为妇联组织提高妇女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服务,为向国际社会讲好中国妇女发展故事服务。
记者了解到,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是以2010年12月1日为标准时点,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性别观念和态度九个方面。为深入分析不同女性群体社会地位状况与变化,还进行了儿童、老年、大学生、受流动影响人员和高层人才5个典型群体的调查,共回收18岁及以上个人有效问卷105573份,10岁至17岁儿童群体有效问卷20405份。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在性别观念和态度方面,调查者中有83.5%的人认同“女人的能力不比男人差”;86.7%赞同“男女平等不会自然而然实现,需要积极推动”;而在法律权益和认知方面,调查显示,83.4%的人知道中国目前有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七成以上的女性对歧视现象有明确认识,在就业方面遭遇过性别歧视的女性占10.0%,在工作/劳动/学习中,遭遇过性骚扰的女性占7.8%。(完) 【编辑:李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