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承租国有房屋的各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
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房租在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中占比达30%左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就业的主力军之一。”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政策,是河南落实“六稳”“六保”政策的具体举措,以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此次已经是今年河南第二次免除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前期省管企业已经减免房租近2亿元。《实施方案》指出,这次免除房屋租金的实施主体为国有房屋权属单位,包括出租房产的在豫各级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主业为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影院剧场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且自收自支的国有房屋权属单位,可与承租人协商确定具体减免标准。
国有房屋权属单位已经收取了的房租如何退还?《实施方案》明确,已经预收房租的,由房屋权属单位予以退还或抵顶后期房租;房租已上缴国库的,由国有房屋权属单位按国库和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退库后,退还承租单位。(河南日报记者栾姗)
(原载于2020年6月26日《河南日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