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努力保障广大师生度过一个轻松、安全而有意义的暑假,经研究,现就2020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暑期放假时间做出如下调整安排:
暑期放假时间
小学暑假时间为7月5日至8月31日;
初中、普通高中暑假时间为7月14日至8月31日(初中二年级延迟到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考试结束后放假);
8月31日为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报到时间,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暑假时间可参照执行。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严格保证中小学暑期放假时间,统一安排放假、开学时间,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准提前或延后放假,确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放假时间的,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学生家长说明原因。
工作要求
(一)精心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衔接。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针对假期时间调整,认真修订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放假前各项工作。要着重抓好毕业年级的学习指导,督促教师贯彻落实教学常规的同时,还要重视学生的巩固提高,提高学生复习效率,提升教育质量。暑假期间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学生能顺利上学、老师能安心教课。各学校要利用假期对桌凳、门窗、校舍等教育教学设施做好修缮工作,组织人员集中清理校园环境卫生,美化校园文化,以清洁、舒适的环境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学生。开学前要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培训,按照教学计划提前备好开学后第一周各学科课程。
(二)加强暑期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师生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向师生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不动摇,明确要求,夯实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巩固我市教育系统防控成果,维护师生健康。
(三)加强学校安全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针对暑假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尤其是防溺水、防欺凌、防交通事故、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切实增强假期间家长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意识。要严格学校安全管理,保证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不布置暑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布置的暑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确保学生有充足时间能自主安排假期活动。要加强学科之间教师的沟通与协调,对作业的类型、数量、质量和效果进行研究和评价,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严禁暑假期间办班补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等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学校要制订假期值班表,实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各校暑假值班安排表(值班电话必须有固定电话)请于放假前分别报教育主管部门办公室、安全科、教育科等相关科室。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市教育局将不定期检查学校值班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