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6月11日电 (鲁丹阳)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消息称青海开始启动新一轮自治条例修订工作。
青海省是中国多民族聚居的地区之一,也是中国北方少数民族发祥地之一,全省共有54个民族成份。辖区内有6个民族自治州、7个民族自治县。
青海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多杰介绍,青海省自2006年完成首轮自治条例修订至今已有14年的时间。十余年来,自治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自治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各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青海省各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中许多内容已不适应、不匹配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无法满足自治地方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对此,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新一轮自治条例修订工作。
目前,青海省各自治地方正在紧锣密鼓开展修订工作,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力争明年全面完成全省6个自治州、7个自治县自治条例的修订任务,为民族自治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发布会上,青海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多杰还介绍了《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情况,条例结合海北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民族特点,注重解决自治州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自治条例进行了系统全面的修订。
条例突出了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发展高原现代生态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理念,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和特色文化旅游,城镇化建设,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工作等内容。(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