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7日,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绿洲街道办事处史村铺村的会议室里,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绿洲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汪保印,在给村民讲解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史村铺是“全国文明村”,也是“全国创建无邪教示范村”。该村积极探索“自治、德治、法治”乡村社会治理模式,提高治理效能,走出了一条以社会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的新路子,省、市、县多次在该村召开法治乡村建设和普法宣传现场会。
自治:“村规”+“网格员”让村民“无为而治”
早在几年前,该村就紧密结合实际,经过上上下下反复十多次修改,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们形象地说这是弘扬时代新风的“关键一招”,人人都得自觉遵守,谁坏了“规矩”就要甘愿受罚。
村党支部书记李秋立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村规民约’就是做人做事必须坚守的底线。为了让大家将村规民约熟记于心,我们以宣传单的形式发放到每一位村民手中。同时,在村文化广场的显著位置长期宣传,让大家时刻对照制度自查自省,使之倡导的道德理念和价值追求成为广大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的基本规范,从而减少了各种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村里“网格员”在村民自治中发挥了大作用。李秋立介绍说,2019年春,他们将全村410户居民划分成17个网格,设立8个网格长,均由村干部兼任,通过群众推荐、村委会任命的方式,选出了17个年富力强、有事业心、有奉献精神的村民代表任网格员,负责网格内各项事务的落实和矛盾纠纷排查处理等多项工作。村里在每个居民户门口张贴网格化管理标识牌,上面有此居民户归属的网格名称、网格长、网格员、社区民警的姓名、联系电话及网格群二维码,每户至少一人扫码加入网格群,网格员通过网格群发布一些通报、信息,并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村民通过网格群咨询问题发布求助信息。
网格化管理,达到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的社会治理效果。有着20多年党龄的二组村民57岁的陈献四,担任网格员分包了20户群众,工作认真负责,干得起劲。“只要这20家有啥事,他跑得比俺家的事都快,比俺家的事还上心嘞!”陈献四的妻子说。
2019年3月,村里进行集体规划搞乡村旅游,建“史弼广场”时,需要占用村民陈二随部分老宅基地,当时陈二随不是太情愿,陈献四就利用邻里爷们儿的关系,多次去陈二随家做工作,给他讲明搞乡村游是大家伙儿的共同利益,经过陈献四苦口婆心摆事实讲道理,终于说服了陈二随,最终文化广场按照规划施工。
“史村铺的网格化管理打通乡村治理的‘毛细血管’,延伸了乡村干部做群众工作的手臂,是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有效措施。”绿洲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王亚楠如是说。
德治:“弘扬孝善文化”让村民实现自我教育
“在德治广场上我们每天都能看到大大的红‘善’字,还有‘二十四孝’漫画等等,俺全村人都比着做好事当好人,今年俺争取评上‘好婆婆’上台领奖嘞!”50多岁的李继红快人快语地说。
民权县政府办驻该村第一书记蒋正恩介绍,为了提高全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该村注重做好评比、宣传、规范工作,让群众学有榜样、奔有目标,实现了从村民“个体”、家庭“群体”到全村“整体”全覆盖,以此推动民风、家风、社风的进一步好转。
记者看到,该村建起了德治文化宣传广场,设置了传统孝善文化、文明礼仪及个人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多个宣传栏,并在显要位置设置光荣榜,张榜公布该村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乡贤、好人及“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五好家庭和五星级家庭的照片、模范事迹。
眼下,该村当好人做好事已蔚然成风。70多岁的村民周美玲提起3个儿媳赞不绝口:“一二十年啦,我和3个儿媳以及她们3个儿媳妯娌之间没红过脸、没抬过杠,她们对俺像对待亲娘一样!”
法治:不是约束,而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史村铺村的村民积极学习法律,不仅是拿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更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汪保印说。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更多的村民学法懂法用法,该村精心打造了一条法治宣传示范街。漫步这条街上,记者看到墙面上有法律知识、防范邪教、扫黄打非、矛盾纠纷调处等相关内容,以漫画的形式深入浅出地宣传法律法规,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学法懂法用法。
“每天晚上,我在看《新闻联播》之前,都先听听俺村里的法治广播站播的啥。”62岁的五组村民胡花珍说。该村由专人负责村里广播法治宣传,设定每天18时至19时为法治宣传时段,循环播放防盗抢、防电信诈骗、交通安全等各方面的知识,使广大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得到各类安全知识的教育,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俺村不仅有法治广播站,而且还有律师服务站嘞,县里的名律师苏孝钦不仅是俺村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站长,还兼任俺村的法治宣传队队长嘞!”69岁的村民李显周说起律师服务站,给记者讲起了律师保稳定的故事:2019年10月,该村三组村民李某因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占用该组3亩集体土地,村民对此意见很大。为避免村民上访,经苏孝钦律师调解,为李某讲政策,使其知错悔改,并督促其为该组村民补发了12万元的承包费,群众为此纷纷点赞。
“我们学习法律主要还是为了保护自己,今天听了汪所长讲的民法典,知道在签订合同时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啦!”56岁的村民邢保生说,自己几年前组建了一家工程公司,常年在县城周边承揽一些土建项目。“以前签订合同时,都是业主直接拿过来‘霸王’合同,咱为了能揽住活,也不是很仔细看,就大笔一挥签字了,经常出现因合同约定不清而导致工程款难结清、难兑付的问题。从去年开始,有了生意合同,俺就咨询一下村里的律师服务站,2019年11月,有一合同经过苏孝钦律师‘过眼’后进行了改动,给公司避免一次重大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