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街头电动车骑乘人员多数未佩戴头盔
提醒:不戴头盔虽不罚款 但可能会半路把你拦下“站街”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经过5月份我市集中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一盔一带”的重要作用和使用常识,培养群众正确使用安全带、佩戴头盔的意识。自6月1日起,我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入执法查纠阶段。我市将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每周二开展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6月1日,记者走访发现,市城区街头骑乘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的市民佩戴头盔者仍是极少数。根据前期报道,我市目前主要以劝导提示和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头盔,但是“戴不戴头盔”对安全出行的影响,也应当受到市民的理解和重视。
骑乘电动车戴头盔者寥寥无几
市城区街头骑乘电动车戴头盔的情况如何?
6月1日是周一。当日7时30分左右,正是家长送孩子上学的高峰期。记者来到市城区石化路与昆吾路交叉口,附近有市昆吾小学、市第三中学,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大多数骑着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记者发现,在送孩子上学的“大军”中,戴头盔的骑乘人员少之又少。
“我在新闻上看到信息了,6月份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交警也不罚钱。”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孙女士说。“戴头盔的意识需要一点一点培养。夏天,尤其是中午,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时候戴着头盔特别热,再戴上口罩就很难呼吸,所以就没有戴头盔。”市民孙先生说。
当天中午,记者分别到市城区黄河路与濮上路交叉口、黄河路与开州路交叉口、黄河路与京开大道交叉口、黄河路与长庆路交叉口等市城区主干道观察。记者发现,在几乎每一个非机动车道交叉路口等待红灯时,非机动车道上聚集了大量骑电动车的市民,但是戴头盔的寥寥无几,乘坐电动车的市民无一人佩戴头盔。而佩戴头盔的人群中,外卖骑手、跑腿小哥占了绝大多数。
在走访中,记者询问多名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车主,多数人说“不习惯”,有的则说“不知道哪里卖头盔”,也有的表示“出门急,忘了戴”。
记者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获悉,现阶段,对于不戴头盔的电动车驾乘人员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头盔热”迎来梦醒时分
日前,记者从京东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一项数据了解到,5月以来,全国摩托车及电动车头盔搜索量达到去年同期的8倍,成交额同比增幅也接近400%。从成交额上看,河南的头盔成交额同比增长977%,位居全国第二。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与5月中旬电动车头盔价格飙升、“一盔难求”的现象相比,现阶段的电动车头盔市场明显“冷静”下来。
记者连日来在市城区的几家车店进行了实地探访。在黄河路与金堤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电动车店内记者看到,墙上零零散散地挂着几个头盔。当记者准备询问价格时,老板却指引着记者来到店内最里面,一大箱的头盔映入眼帘,各种颜色都有,都没来得及拆封摆到货架上。据他介绍,目前市场上的头盔主要有普通头盔及摩托车乘员头盔,头盔在缓冲层厚薄程度、护目镜透光率及硬度、衬垫的面积大小及舒适度等方面均有差距。
该店老板表示,因为前一段时间头盔需求旺盛,再加上市场炒作,头盔的价格每天都在涨,并且还是“一盔难求”,价格在65~150元不等。价格暴涨后,销售却不容乐观。随着官方发文表示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不受处罚后,买卖头盔的市场急速萎缩,而且现在售卖的价格比当时进货的价格都低了三分之一。一箱头盔进来到现在已经七八天了,却只卖出去了两个,屯了满满一箱货,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底。该老板说:“可能价格高了些,市民消费水平在这儿摆着,大家都还接受不了。”虽然询问的人很多,但最后能买入的人屈指可数。该老板同时也表示,如果头盔卖不出去的话可以开展买电动车送头盔的活动,起码头盔不会砸在自己的手里。部分商家表示,会进一部分头盔,但不会大量囤货,价格方面也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当初托了很多关系才高价进了一批头盔,以为能狠赚一笔,谁知道一个也没卖出去,赔了一大笔钱。再加上市场监管部门查得比较严,没有3C认证的头盔不让卖。这头盔真成了烫手的山芋了。”在市第三中学门口卖文具的一名店主说。
不戴头盔虽不罚款但不安全
虽然对于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行为,我省暂时不处罚。但是,不佩戴头盔遇到交通事故的后果值得我们注意和警惕。
5月29日3时20分许,郭某某醉酒后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市城区胜利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振兴路交叉口东100米处时,与胜利路北侧隔离绿化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郭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郭某某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9年6月13日11时许,杨某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濮阳县五星乡一中南十字路口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李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杨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杨某某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到十字路口未让右方来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从警方公布的案例来看,戴了安全头盔的伤者基本上都是头皮外伤,最严重的是颅骨骨折,而不戴安全头盔的话,大多会出现颅内血肿、颅脑损伤,甚至来不及进行有效抢救。
此外,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数据显示,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为执法突破口,认真摸排本地摩托车出行特点,分析近年来摩托车交通事故情况,结合本地交通特征及时查纠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以纠正、教育为主,实行“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模式,提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9月底前,我市将设立一批电动自行车宣传教育阵地,对高峰期易发拥堵路口,实行电动车“学罚结合”管理模式,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佩戴头盔。同时,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增加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规定,为常态长效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培养市民骑乘电动车出行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和习惯,让戴头盔的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记者 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