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站式”询问机制避免未成年人二次伤害
□ 本报记者 申东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未成年被害人低龄化特征凸显,如何避免反复、不当询问给未成年被害人带来次生伤害?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男子性侵亲生女儿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及时通知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检察官对被害人同步开展心理疏导,主动联系学校将该被害人转学至老家,并依法撤销其父亲的监护权。
“公、检两家‘一站式’询问,再加上通过两次心理疏导,有助于让被害人心理创伤降到最低。”5月30日,办理这起案件的检察官王岩告诉记者。自2017年以来,该院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5件。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中,石嘴山市两级检察机关推动在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了集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机制,避免和减少因反复接触未成年被害人而造成“二次伤害”。
石嘴山市两级检察院的机制创新是宁夏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的缩影。
5月2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宁夏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桂兰介绍说,全区检察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处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共批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6件207人,起诉176件219人。积极关爱救助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共向困境中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0.9万元,开展心理疏导35人次。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2起案件监督立案,对法院量刑畸轻的3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出抗诉,抗诉意见全部采纳,案件得以改判。
全区检察机关为促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制定相关制度及措施24项,主导或推动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联席会40次,建立健全预防性侵害的制度43项。吴忠市、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等检察院提请本级党委、政府出台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专门性文件,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共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良好局面。银川市检察院提请市委政法委组织市公安局等11家单位,建立预防与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联动机制,建立了未成年人工作机构招录工作人员必须开展入职查询、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和单位在履职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强制报告等制度,有效遏制了全区校园内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上升势头。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重点不再停留在预防校内性侵层面,而是延伸到预防所有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层面。两年来,全区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督导检查等活动,共向相关部门发出预防性侵害的各类检察建议78份,及时消除可能造成性侵害的安全隐患。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针对“一站式”办案机制的要求,以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自身特点,2018年5月,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与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充分沟通,率先在全区建立布局合理、风格温馨的“一站式”询问办案场所。截至目前,石嘴山市惠农区、平罗县公安机关都已建立“一站式”询问办案场所。
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个人隐私,大武口区检察院还加强与公安机关、医院的联系,签署保密协议,避免信息泄露,规范证据提取。王岩告诉记者,在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方面,往往需要多次开展才能见成效。“针对这一情况,我院根据个案制定个性化帮扶措施精准施策,要求心理咨询师有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防止其再次遭遇伤害,确保司法保护实施。”
“大武口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建立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机制,对提升性侵案件质量,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具有显著效果,自治区检察院要总结经验做法,会同公安厅、卫健委等部门建立‘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在前不久召开的宁夏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宁夏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向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承诺。
在5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李桂兰说:“为避免和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推动实现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和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
今年,宁夏检察机关还将牵头与相关单位制定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强制报告和对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入职查询等工作机制。“比如入职查询制度,即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录用前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审查,发现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不予录用。推动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建立全区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录入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李桂兰说。 【编辑:苑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