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以来,濮阳市司法局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精神,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新理念、新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瞄准社区矫正对象最关心、最切实的利益问题,以激发其自我矫正的内生动力为主线,以开展“滴灌式”教育为主轴,对“一本账三清单”教育活动提档升级,积极探索“账本式”教育活动,融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警示教育、心理辅导、就业帮扶等措施于一体,统一制作十二种教育学习活动模板,明确“账本式”教育工作指引,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矫正和外在帮助协调互动的教育改造路径,使教育学习的内容能有效的转化为悔过自新、警醒敬畏的自觉行动,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教育质量,全力打造濮阳社区矫正品牌。
一、探索“账本式”教育,“融入”亲身经历中悔过。坚持问题导向,把教育学习的内容真正"融入"到社区矫正对象的自身经历中,依据其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不利后果和成本损失,为其建立一本自身违法犯罪成本损失账本,引导其认真分析计算自己因违法犯罪造成的人身自由、工作收入、父母子女亲情等八种成本损失。通过其自身经历和亲身感受的成本损失,使其产生悔过心理,从而激发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矫正的内生动力。据不完全统计,现已建立损失账本1000余份(自去年建立损失账本以来),取得较好教育效果。
二、探索“清单式”教育,“融入”法律后果中警醒。为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市司法局深挖、分析以往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成因、类型和法律后果,筛选出四种社区矫正对象高发、多发的打架、酒驾、赌博以及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等四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损失清单并予以公示,供社区矫正对象汲取教训,促其警醒,以儆效尤。同时,明确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照“清单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履行提醒义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顺利渡过矫正期。目前,已有20余名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清单内容并撰写心得体会。
三、探索“案例式”教育,“融入”具体案例中敬畏。为发挥我市社区矫正对象警告和收监执行案例的震慑作用,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市司法局建立了全市社区矫正警告和收监执行案例警示教育通报制度,每月收集整理全市范围内发生的警告和收监执行案例并在社区矫正中心公示,以便在接收入矫和平时教育时对社区矫正对象予以直接教育警示,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使其产生敬畏心理,有效发挥本地收监执行案例的教育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教育矫治效果。目前,已印发案例警示教育通报1期,警示案例2个。
同时,积极开展守法宣誓、撰写感恩信两项行动,组织情绪管理、交通安全教育和婚姻家庭关系处理等三项心理调适主题教育,邀请人社部门或有关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指导或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帮扶体系,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