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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2020-04-29 16:03:13来源:濮阳日报

4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于5月1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副主任管永国、邹东波、马宜品、梁宏,秘书长刘万英出席会议。

副市长郭智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濮阳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的决议、《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召开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在制度实施层面不断进行探索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市“一府两院”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的范围和程序报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继续细化完善报告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要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推进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法制委员会、法工委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稳步推进两个条例草案的审议、表决、报批和公布工作,争取尽快出台。

会议还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防疫和筹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刘广涛)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2020年4月28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在濮阳召开。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八届〕第十二号

由南乐县选出的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同凯,因工作需要已调离濮阳行政区。由濮阳军分区选出的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发道,因转业已离开濮阳行政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同凯、王发道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唐晓挺因故去世,唐晓挺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截至目前,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62名。

特此公告。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