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意见》从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从业机构、严格规范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审批、科学妥善处置后续事宜六个方面,对贯彻实施《决定》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各县区要集中调配力量,在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栖息地,实行分区划片,明确保护责任,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市场监管、公安、林业、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对市场上摆卖食用野生动物的摊位、门店、野味餐馆等场所一律依法予以关闭、查封,对网络、报纸发布的食用野生动物交易信息和其他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广告一律依法予以清除,对违法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加重处罚。公安机关要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对大案要案一追到底,坚决遏制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
《决定》公布之日起,全市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各县区要进一步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饲养繁育场所进行再排查,对所有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机构,开展一次彻查整顿,依法清理许可证件及文书,全面停止以食用为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 (记者 李世秀 通讯员 陶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