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台央视记者今日从云南普洱森林公安获悉:连日来,江城县森林公安局在开展打击整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中,接连查获5只无证驯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并把它们移交给救护机构救护。
3月12日,在江城县嘉禾乡洛洒村的一户人家里,一只猴子在院子里四处转悠,并任意翻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玩累了以后,它爬到这户人家猪圈的墙上睡了起来。虽然这只猴子与主人相处得其乐融融,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驯养野生动物必须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无证驯养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江城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把这只猴子收缴。当天,民警在嘉禾乡一共查处了5起无证驯养案件,共收缴5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由于这些猴子从小被人驯养,已不具备独立的野外生存能力,不适宜放生,因此,江城县森林公安局于3月13日把它们移交给普洱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点。目前,森林公安已对5户村民无证驯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江城县根据上级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立案涉及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9起,行政案件17起,收缴包括猕猴、白鹇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余只,画眉鸟、豪猪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11只。目前,这些查获的动物根据实际情况,有的已被移交救护点救护,有的则被放归野外。(总台央视记者 李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