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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刘勇波就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答记者问

2020-02-14 16:02:06来源:  字体:大

一、问: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认识,现在网上各种信息都有,到底这种病毒可怕不可怕,有没有权威的解释?

答:基于目前掌握的资料,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能力较强,并且正好发生在春运期间,更加快了传播速度。但是,从目前来看,新冠肺炎的重症率、病死率都要低于“非典”。据报导,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死率为2.1%,湖北省3.1%,武汉市4.9%;除湖北省外,其他省病死率0.16%,而2003年非典的病死率在10%。MERS冠状病毒引起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的病死率更高,接近40%。2月10日,我市首例痊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已经康复出院,也说明这个病可防可治。所以,大家一定要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战胜疫情,打赢这一仗。

二、问:请介绍一下我市当前的总体疫情情况,主要呈现什么特点?

答:目前,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形势依然严峻。截止2月13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13例,年龄从儿童到老人都有,其中华龙区、中原油田、清丰县确诊病例较多。

从目前报告病例分析,疫情主要呈现散发特点。2月7日前,以输入性病例为主,确诊病例大多有湖北武汉旅居史;2月7日后出现的病例,尚未发现明显的湖北或武汉旅居史,确诊前大多症状不明显,容易被忽视,而且出现了家庭或社区聚集性病例,比如,一个居民小区一家4口确诊,邻居2人也确诊。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需要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三、问:大家都非常关注我市的疫情动态,我市的疫情发布途径有哪些,从哪里能了解我市的最新疫情状况?

答:国家有明确的传染病疫情公布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我市卫健委在省卫健委发布疫情信息后,及时对我市疫情进行进一步介绍,在全市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发布。每天只要有新发确诊病例,我们会在第二天早上国家和省疫情通报后,对我市疫情进行发布。请大家一定要从官方渠道了解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另外,希望大家多转发一些包括卫生健康系统在内的全市各行各业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多传播一些有益于提高广大市民健康素养的防疫知识,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动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强大合力。

四、问:在当前条件下,怎么做才能减少感染机会呢?

答: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到了一个关键时期,有的新确诊病例无明显流行病学史,发病前连自己都不知道,出现了“行走的病毒”,防控难度更大。减少感染最好的办法就是静下来、不出门,严格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去做。你不出门找病,病不上门找你,不出门是最好的“疫苗”,最有效的措施,尤其要避免到人流密集和空气流通差的地方去。如果确实需要外出,一定要戴口罩。从公共场所回家后首先要摘掉口罩,折叠好放入垃圾确,然后用肥皂和流动的水洗手,也可使用酒精等消毒,洗手前要避免接触口鼻和眼睛。此外,外衣、鞋子、背包等物品要放到阳台等通风处晾晒。

五、问:现在我市已经有多名确诊病例,而且这些病例发病时曾经去过一些公共场所或坐过公共交通工具,如果市民有同一时间段与其有过接触,他们该怎么办?

答:如果确定或怀疑与确诊病例在其发病后有过接触,就有被感染的风险,但也不必惊慌。首先,要第一时间给社区或村委会打电话进行报告登记,社区或村委会及时向县(区)指挥部进行报告。需要强调的是,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一定要如实报告,不要隐瞒,否则会害人害己,受到法规惩处;第二,如果确定是密切接触者,要到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14天,如果是一般接触者,可以实行居家隔离观察,都要坚持每天测量两次体温。第三,如果本人或者家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所在县(区)指挥部,由指挥部通知急救中心派救护车送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一定要戴口罩,要如实向医生讲述自己的活动轨迹。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一定不要在家自行服药,否则,一方面贻误病情,不利于自己的治疗,另一方面,可能引起家庭或社区聚集性疫情的传播。

六、问:最近有媒体报道,有疑似病例病原学检测两次阴性后第三次又是阳性,最终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的,我市对疑似病例是怎么管理的,排除疑似后又是怎么管理的?

答:任何实验室检验的准确率都不是百分之百,由于采样技术、病程进展、检测手段等因素影响,确实有个别病例病原学检测两次阴性后又转“阳”的。首先,我们加强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采样人员的培训,加大了对实验室检验的质控,同时,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排除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不管疑似病例还是确诊病例,都必须住院隔离治疗;第二,如果疑似病例被排除后,要继续采取隔离措施,有临床症状或体质较差的,在医院进行隔离治疗;临床症状消失符合出院条件的,要自出院之日算起,进行居家隔离14天;第三,即使疑似病例被排除,原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仍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必须满14天后才能解禁。这项措施的实施,将有效弥补当前病原学检验方面可能存在的确定性。

七、问:从我市公布的确诊病例来看,有一家人同时发病的,我们怎么能减少家庭聚集性发病呢?

答:从对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析来看,报告发生了2起典型的家庭聚集性疫情,对全市整体疫情的影响也非常大。聚集性疫情的出现,一方面说明病毒的传播能力很强,另一方面也说明对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现阶段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可能效果不太理想。为了减少家庭聚集性发病,我市对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部分从湖北地区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由属地政府负责租借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工作。我们还专门发布了《濮阳市集中医学观察工作规范(试行)》,对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配置、场所选择、观察流程、消毒防护等进行了规范。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各县(区)实施责任主体免费提供食宿、医学观察服务,安排好医务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问:能否分析一下我们濮阳的疫情形势,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走向?

答:本次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传染源不明,人与人传播,而且传播力还比较强,除确诊病人外,还出现了无症状感染者也具有传染性;传播途径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通过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暂时没有疫苗,防控难度大。而且当前正值冬春季节交替,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再加上将来复工、复业、复学时间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诸多因素造成对控制新冠肺炎带来较大困难,不排除引起本地疫情的小爆发可能。所以说我市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绝不可掉以轻心。但只要我们管控措施到位,防控措施得当,病例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我们就能及时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能最大限度保护易感人群,也一定能够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终胜利。

九、问:随着疫情的发展,好多市民实行了居家或集中隔离,大家难免出现恐慌、焦虑等情绪,对于这种不良情绪,我们有什么方式进行疏导?

答:在此次重大疫情中,我们除了要注重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基本防护之外,不应忽视的还有心理健康。此次疫情当中,普通百姓持续沉浸在各种沉重消息和恐慌之中,一线奋斗的医护人员,持续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状态,病人和家属更会产生不良情绪,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很可能带来很大的精神创伤。为此,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已进驻市传染病医院开展工作,开通了濮阳市心理援助热线0393-6188620,为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全市居民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另外,我们一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组织,也纷纷成立志愿服务队,设立咨询电话,公布联系方式,踊跃为广大市民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