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2月11日,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第六专项督察组通过督察系统向我市交办问题共17批51件。按照监管责任权限划分,分别是濮阳县12件(重点关注案件1件:濮阳县渠村乡后园村东砖瓦厂)、清丰县9件、南乐县1件、范县8件、台前县2件、工业园区3件、华龙区6件、开发区5件、市交通局2件、市城管局2件、市住建局(控尘办)1件。
目前,我市已办结32件,分别是濮阳县7件、清丰县4件、范县3件、台前县1件、华龙区6件、开发区3件、工业园区3件、市交通局2件、市城管局2件、市住建局(控尘办)1件。其他交办案件正按时间节点有序办理中。
已办结案件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已在濮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设立的“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专栏中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