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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1日城市清洁日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2019-11-04 16:02:51来源:濮阳日报

城市清洁日活动是实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检验活动成效,按照市攻坚领导小组安排,11月1日,市攻坚办联合市爱卫办组成11个督导组对分包路段单位城市清洁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来看,城市清洁日活动得到了市直单位部门的积极响应,领导重视,发动迅速,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值得表扬的是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粮食物资储备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干部职工参与人数众多,自带高压水枪、扫帚、铁锹、喷壶、夹子、铲子等工具,对地面、牌面、箱体全面擦洗,小广告、烟头、垃圾等全部清除。出动人数较多、活动开展较好的单位有: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卫处、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市交通运输局、市人行、市园林处、市地震局、市水利局、濮阳日报社、市委党校、市妇幼保健院等。

但是个别单位对活动重视不够,存在消极应付思想,出动人数少,活动时间短,活动效果较差。检查时未见工作人员、活动较差的单位有:市住建局、市八中、市外国语学校、市引黄工程管理处、市有线电视台、市第三医院、市林业局、市人民医院、卫河河务局、市科技局、市实验中学、市医疗保障局、市联通公司、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访局、濮阳宾馆、市工行等。出动人少的单位有: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等。华龙区、开发区派出清扫车辆对责任范围内主路面进行了清扫,路沿石以上区域清扫工作参加人员少,效果较差。

根据检查情况,市攻坚办对以上未按要求开展城市清洁日活动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希望这些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分清职责,采取措施,切实抓好城市清洁行动各项工作。市攻坚办将继续对城市清洁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于组织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在新闻媒体通报批评。同时,也希望各级各单位高度重视城市清洁行动,积极参加,主动参与,切实抓出成效,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

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