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机动车数量暴增,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已成为我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移动源污染尤其是高排放移动源污染控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日前我市下发的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指出要大力做好高排放移动源污染控制,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具体来说,今后一段时间我市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一是推进在用车新国标实施。自11月1日起,全面实施注册登记、OBD(车载诊断系统)检测和NOX(氮氧化合物)测试,不能满足新标准要求的排放检验机构,将暂停其网络连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二是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每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一次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其出具排放检验报告的规范性和设备运维记录、统计报表的完整性,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发现伪造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或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的,一律停业整顿。三是加快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体系建设。10月底前实现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年底前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维修治理、违法处罚、数据共享等闭环管理。
对柴油车进行重点监管与治理。建立柴油车深度治理管控平台,加大企业车辆、机械抽检力度,抽检处置率不低于应纳入治理企业数量的20%,凡发现污染控制装置不合格的,责令其停产整顿。推进城市物流配送、邮政、押运、搬家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公共服务单位(园林绿化、道路维修、工程抢险、电力检修)等重点行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集中整治,年底前全部淘汰、更新。
加强在用车达标排放监管。秋冬季期间,做好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每个站点日抽检柴油货车数量不低于50辆。加大对4.5吨以上柴油货车、老旧车、农用车、黑烟车等处罚力度,严禁驶入市城区。加强入户监督抽测,督导用车大户和物流运输企业建立车辆维护和燃料、车用尿素使用台账,定期向交通部门报送台账档案。组织对车辆停放集中的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停放站等场所和物流、客运、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抽测。对尾气检测不达标、未通过年审的车辆,严禁从事营运活动。做好遥感监测数据应用,依法对排放超标车辆进行处罚。
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治理。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录入,10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及信息联网,建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库,并纳入机动车综合管控信息平台。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自11月1日起,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管理和“电子执法”,未履行申报登记、张贴环保标识、核发号牌等手续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准租赁和使用。以施工工地、物流园区、高排放控制区为重点,建立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秋冬季期间每月抽查率不低于10%。对违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依法实施处罚。(记者 段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