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四位一体”政策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新华社西宁9月21日电(记者张子琪)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青海近日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政策引导、搭建平台、维权监管、兜底帮扶构筑“四位一体”模式,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通知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限制,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就业权益保护。
“直接在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就创业地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流程更简单,落户更便捷。” 青海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宋颖说。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大企业吸纳用工比例,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首次创业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为其立足基层投身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张文师介绍。
搭建多角度就业平台,继续实施藏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开展专场招聘,岗位推介,就业见习,落实见习补贴。建立对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联系帮扶机制、在深度贫困地区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全力做好兜底保障。
据统计,2019年8月底,青海省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当季高校毕业生有1.96万人,实现就业1.45万人,就业率达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