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9月16日消息(记者郑澍)行政复议法施行20年以来,广东省政府组织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行政复议申请更加便民利民
广东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极推出复议便民举措,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或维稳中心设置集中统一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窗口,并充分利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遍布城乡的地域优势,接受人民群众的咨询和行政复议申请,群众在“家门口”或“最多跑一次”即能申请行政复议。
如广州市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中心;深圳市在市信访大厅设立行政复议收案室,又在前海设立行政复议收案窗口,以方便西部区域的群众;珠海、东莞、中山等市在区、镇、街设立法制联络员和行政复议受理点;广州、珠海、中山等市还建立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方便群众通过网络申请行政复议,降低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成本。
打造广东特色的案件审理方式
广东不断创新打造本土特色的审理方式。2015年5月,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机制,明确公开庭审案件标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议、庭审旁听、庭审公告、邀请监察机关参加庭审等制度,打造“阳光复议”。
针对山林土地类案件调查取证难、处理难度大的情况,广东省率先推行案件审理“实地核查、公开审理、现场调解、就地化解”的模式,把审理工作前移到山林、田地等矛盾纠纷发生一线,矛盾纠纷发生在哪里,实地核查、公开审理、现场调解、就地化解就到哪里。
全省各地推行快速处理案件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始发阶段、化解在小影响范围内、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如佛山市南海区探索建立与交警联合推行简易交通处罚案件现场受理、当场办结机制,每次联合审结案件几十件,每年处理交警处罚类案件超过400件。
让群众在每一宗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直以来,广东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坚持有错必纠,年均决定撤销、变更、确认违法以及被申请人自行纠错的综合纠错率接近三成,让人民群众切实在每一宗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通报、约谈、警示、制发意见书和建议书等“五位一体”监督机制,每季度将案件情况通报各地市和省直单位,每年通报全省情况,对各地各部门进行综合排名,指出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还与省法院联合建立通报机制,延展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2018年,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办案发现的共性问题下发意见书10份、案件问题提示函30多份,约谈地方政府和省直部门等20多个单位。2019年上半年,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就向地方政府等单位发出近10份提示函,敦促解决相关问题。
为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广东还建立了重点执法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剖析机制,倒逼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