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将推出6项临时入境车辆人员出行便利措施
中新社北京9月10日电 (记者 张子扬)中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巡视员刘宇鹏10日在北京透露,为方便境外人员入境驾车出行,公安部将推出6项临时入境车辆人员出行便利措施。其中包括延长临时驾驶许可使用期限、简化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办理程序等。措施将于9月20日起推行。
资料图:大巴车经过港珠澳大桥青州航道桥附近。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公安部当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刘宇鹏向媒体透露上述信息。
据介绍,6项便利措施主要包括:
——简化临时驾驶许可申领手续。对申请小型汽车、摩托车临时驾驶许可的,持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外驾驶证及其中文翻译文本即可直接申领,不需要再进行身体条件检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延长临时驾驶许可使用期限。对入境短期停留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3个月的临时驾驶许可;停居留时间超过3个月的,有效期可延长至1年。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方便在境内工作、生活、学习期间驾车出行。
——简化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办理程序。对在境外登记6年以内的7座以下(不含)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免予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延伸临时入境牌证窗口服务,推进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业务向县级下放,推行在入境人员车辆较集中的机场、港口、车展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设立了交管服务站,提供交强险投保、车辆查验、凭证审查、学习教育、牌证核发一站式服务,方便入境车辆就近办、一次办。
——试点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电子化。对香港和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通行,澳门机动车进入横琴,台湾地区机动车进入平潭的核发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不再发放纸质牌证。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为1年。
——放宽港澳台居民换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对持港澳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换领内地驾驶证的,申领年龄由50周岁延长至60周岁,便利港澳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内地(大陆)驾车。
刘宇鹏介绍,其中第5项和第6项措施主要是延长港澳台人员驾驶车辆的工作年限,增加就业机会,保障改善民生,促进港澳台和内地(大陆)物流运输发展;进一步优化提升进入内地大陆的车辆牌证服务管理,便利港澳台驾驶人在内地(大陆)驾车,更好地服务促进港澳台和内地(大陆)经贸发展和人员的往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平潭综合试验区的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