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刘慧、杨凌伟)近日,证监会依法对2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依法对王驾宇内幕交易“神州数码”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王驾宇违法所得216万余元,并处以650万余元罚款;依法对张勇、周美林等5人内幕交易“东阳光科”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张勇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行为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对周美林等人内幕交易的行为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上述案件中,在神州数码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内幕信息公开前,王驾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郭某联络,并控制账户集中买入“神州数码”,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
在东阳光科拟发行股份购买东阳光药内资股股份的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张勇告诉其配偶周美林此次资产重组计划,并建议周美林买入“东阳光科”,二人分别通过本人账户交易了“东阳光科”;郭梅高、卢英俊及龚彩霞在该内幕信息公开前,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并分别通过本人账户交易“东阳光科”,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