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段小利报道)随着天气变凉,2019—2020年供暖期也随之临近。今年冬天家中不需要供暖的市民,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情况下可于9月10日前向供热单位递交申请,节省供热费用。
9月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要求,乌鲁木齐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用热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可申请停止整个供热期用热,但应在供热期开始前三十日向供热企业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也就是说,市民需要在9月10日之前办理停暖手续,并由供热单位现场核实是否具备停暖条件。
由于申请停暖的住户所占比例较小,为满足绝大部分居民住宅的取暖需求,供热单位还是要按照所需的热量正常供暖。所以申请停暖的市民还是需要缴纳基础采暖费。
需要注意的是,有三种情况不能申请停暖,包括:单管循环供热的居民用户;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热户用热安全和居民共有供热设施运行安全的情形。
“目前有近千用热户前来报停,报停原因多是因新家还未装修暂不打算入住。”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