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的用编需求,更好地服务濮阳经济社会发展,日前,我市出台《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年度周转人才编制数量和使用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设立周转数量、明确使用程序、实行专项管理三个方面规定了专项周转人才编制的使用办法。
设立周转数量。机构编制部门每年从市直事业编制总量内提供200名事业编制,作为专项周转人才编制,优先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其余用于濮办〔2017〕33号第二、三条所指的高学历人才或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特别急需人才。
明确使用程序。市直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参公单位除外)单位按照申报、审核、招聘、办理的程序申请使用专项周转人才编制,所需专项周转人才编制经市委编办审核,报市委编委领导同意后确定。
实行专项管理。专项周转人才编制实行周期管理,使用周期一般为3至5年,周期内单位出现空编时置换并收回;实行实名制管理,专编专用、动态管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占用;实行跟踪管理,建立专项使用台账,记录使用情况,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于作用发挥不明显、被无故占用或有空编未及时置换的,收回专项周转人才编制,下一年不得再申报使用。
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印发,标志着我市建立起人才编制周转池制度,提高了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效率,使编制刚性约束与经济社会日益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步得到缓解,为推动我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保障。(记者 李振涛 通讯员 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