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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新《办法》

2019-08-29 16:02:24来源:濮阳日报

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我市近日对2014年《濮阳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出台了新的《濮阳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继续坚持原有六项进人原则,即编内进人原则、年度控制原则、论证评估原则、优化结构原则、顺向流动原则、公开选招原则;继续坚持原有用编程序,即用编申请、用编审核、人员选配、人员入编、财政拨款;继续坚持原有六种进人途径,即公开招录(招聘)、顺向流动和“三同”(同单位性质、同人员身份、同经费渠道)人员调整、逆向调动、配备调整领导干部、政策性人员安置和人才引进。

与原来相比,新《办法》进一步体现了“三个突出”。

突出公开选招。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从非在编人员中进人,坚持公开招录、招聘;从在编人员中进人,坚持公开遴选、选调。遴选、选调应从同单位性质、同人员身份的人员中择优选拔;从市直“三同”人员中进人,可以公开选调,也可以按程序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突出人才引进。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在年度用编计划内可自主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或濮办〔2017〕33号文件第二条范围规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人员到岗后直接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突出限制逆向。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要首先从市直“三同”人员中选调,鼓励顺向调动(市直→县区→乡镇;行政→事业→企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严格限制逆向调动。(记者 李振涛 通讯员 李杨)